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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矿业(1) 成立提名委员会;(2) 更改薪酬委员会主席;及(3) 改变董事会组成

2012-03-15 20:04:00

为遵守上市规则的修订(将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董事会宣布:

(1) 董事会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并订立书面职权范围,自2012年3月15日起生效。提名委员会由主席余志平先生,成员何祖元先生、凌兵先生、邱先洪先生及黄劲松先生组成;

(2) 何祖元先生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之主席,而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先洪先生已被任命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自2012年3月15日起生效;及

(3) 郑晓卫女士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自2012年3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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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遵守上市规则的修订(将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董事会宣布作出以下安排:

(1) 成立提名委员会

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董事会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订立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主席余志平先生,成员何祖元先生、凌兵先生、邱先洪先生及黄劲松先生组成。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a) 制定提名政策供董事会考虑,并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提名政策;

(b) 至少每年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等方面),并就执行本公司的企业策略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改动建议;

(c) 物色可担任董事的合资格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

(d)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e)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首席执行官)继任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及

(f) 考虑董事会不时确定或委派的其他事项。

(2) 更改薪酬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宣布,为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修订(自2012年4月1日起生效),何祖元先生将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之主席,而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先洪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自2012年3月15日起生效。

(3) 改变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郑晓卫女士已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任期为彼之两年期服务合约(自2011年8月18日起开始)之余下期间。郑女士此後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其服务合约为止。郑女士有权根据其现有服务合约收取年薪150,000港元。彼之薪酬乃根据其专业技能、知识及经验厘定。

郑晓卫女士之履历详情如下:

郑晓卫女士,现年45岁,於2011年8月加入本公司,成为非执行董事。郑女士曾於1998年加入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郑女士现任中广核燃料有限公司(前称「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并担任北京中哈铀资源投资有限公司、Newkum Inc.、中广核铀业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澳大利亚上市公司Energy Metals Ltd.(股份代号:EME)及中国铀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董事。担任现职之前,彼曾担任中广核燃料有限公司投资及法律部总监。郑女士拥有超过15年的投资、项目管理和企业管治经验。郑女士於1988年毕业於浙江大学,获工业自动装置学士学位,另获资讯工程硕士学位。

郑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2011年8月18日起计初步为期两年,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并将一直生效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服务合约为止。

郑女士有权根据其服务合约收取年薪150,000港元。彼之薪酬乃根据其专业技能、知识及经验厘定。彼之任期将维持不变。

除上文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郑女士(1)於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内概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无出任其他上市公司任何董事职务;(2)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其他关系;(3)概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其他权益;及(4)概无向本公司收取任何其他酬金。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