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维奥集团公告股价敏感资料及盈利警告

2011-12-08 21:16: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刊发。

兹提述维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1年8月4日之公告(「该公告」)及2011年中期报告(「中期报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本集团」)。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者,本集团发现自2011 年6月以来,「乐力复合氨基酸螯合钙胶囊食品」(「乐力食品」)销情大减。本集团取得之食品卫生许可证已於2011 年11 月25日到期。基於有关食品卫生之相关规则及规例有所修改,故无法重续乐力食品之食品卫生许可证。

此外,考虑到重续乐力复合氨基酸螯合钙胶囊进口药品注册证之不明朗因素,本集团已停止生产乐力食品。本集团现正加快销售乐力食品存货。另外,基於整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之生产线,因而导致若干厂房及设备闲置。

基於上述事项及经审阅本集团现有财务资料後,董事会认为,预期本集团截至2011 年9 月30日止9个月之溢利将较2010年同期大幅减少,原因为商誉及存货减值、本公司附属公司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因整合生产线而录得减值亏损、员工补偿及乐力食品销量下降。

本公司正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11 年9 月30日止9个月之未经审核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初稿作出之初步评估为基础。本公司表现之详情将於截至2011 年9 月30日止9个月之未经审核业积公布刊发时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