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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奥集团公告价格及成交量不寻常变动

2011-10-11 12:57: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0 条而作出。

维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知悉本公司股份价格及成交量最近有所上升,谨此声明董事会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之任何原因。

本公司现正与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约50.11%股本权益之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铀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联系人士,就有关买卖天然铀物料之潜在持续关连交易(「潜在持续关连交易」)磋商。

於本公告日期并未就潜在持续关连交易订立书面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如潜在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及订立任何书面协议,本公司将遵守其披露及持续关连交易之规定,并根据上市规则之要求另行作出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潜在持续关连交易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销售、分销及制造药品及食品以及物业投资业务之性质有所不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亦须注意,潜在持续关连交易不一定落实。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拟收购或交易之磋商或协议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 条予以披露。董事会亦不知悉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 条施加之一般责任须予披露且属或可能属股价敏感事宜。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对本公告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