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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奥医药股价敏感资料

2009-03-12 12:52: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 条发出。维奥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宣布,本集团可能终止分包装及销售于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注册为药品、防治钙质不足所引致病症之乐力氨基酸螯合钙胶囊(「Osteoform」)。Osteoform为本集团旗舰药品。于2009 年3 月11 日,本公司接获本集团之Osteoform唯一供应商Pharmco International Inc.(「Pharmco」)发出有关更换Osteoform进口药品注册证之不明朗因素之书面通知。直至成功更换该进口药品注册证前,有关不明朗因素可能导致Pharmco 须终止向本集团供应Osteoform作医药用途。本集团在缺少Osteoform下无法在中国继续分包装及销售Osteoform。根据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所得资料及据彼等所深知,Pharmco 为Osteoform之唯一供应商。上述可能终止供应之原因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Osteoform所发出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注册证号H20030216)已到期。据本集团了解,Pharmco 正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商讨及进行更换Osteoform进口药品注册证之程序。务请本公司股东留意,更换程序之主要不明朗因素乃更换程序之所需时间及可否成功更换Osteoform之进口药品注册证。

有见可能终止分包装及销售Osteoform,本集团拟运用本集团之相关经验及专业知识分散其产品范围。

务请注意,本集团之主要收入来源为在中国销售Osteoform。诚如本公司截至2008 年9 月30 日止9 个月之未经审核业绩公告所述者,于截至2008 年9 月30 日止9个月,本集团来自销售Osteoform之收入约港币473,000,000元,占本集团于有关期间总收入约89%。董事认为,可能终止销售Osteoform或会对本集团于2009年财政年度之收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尽管如此,务请注意,本集团之未来盈利能力乃视乎其可否继续销售Osteoform及成功推行分散产品范围计划而定。

然而,本公告乃根据董事会就本集团目前所取得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而发出,Pharmco 尚在作出更换申请。截至本公告日期,Pharmco 尚未接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之更换结果。本公司正尽最大努力与Pharmco合作作出更换申请,希望尽快成功更换。本公司将于上述事项取得任何重大进展时另行发出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