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而作出。
维奥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知悉今天本公司的股份价格及成交量均告上升,兹声明,除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发出一项关于2008年5月12日四川地震的公布外,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的任何原因。
董事会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现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本公司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披露者。
上述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