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分销协议」 日由芘莎芭与Pharmco就芘莎芭自
Pharmco购买乐力粉剂订立之市场推广及分销协议;
「联系人士」 指 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芘莎芭」 指 芘莎芭(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於澳
门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本公司」 指 维奥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
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上市规则所赋予涵义;
「持续关连交易」 指 新市场推广及分销协议项下购买乐力粉剂
之关连交易;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予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
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持续关连交易;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之附属公司之统称;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股东」 指 除Pharmco、Kuo先生及Bai女士以及其各自
之联系人士以外之股东;
「独立第三方」 指 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董事、最高行
政人员及主要股东或其各自任何联系人士并无关连之人士;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新市场推广及分销 指 日期为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
协议」 日由芘莎芭与Pharmco就芘莎芭自Pharmco购买
乐力粉剂订立之新市场推广及分销协议;
「美新」 指 美新国际有限公司,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拥有51%权益之附属公司。美新全部已发行股本余下49%
分别由Bai女士及Kuo先生拥有24%及25%;
「Bai女士」 指 Bai Wei, Betty女士,Pharmco全部已发
行股本50%之实益拥有人,连同Kuo先生持有美新全部已发行股
本49%,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Kuo先生」 指 Kuo Tze-Rou先生,Pharmco全部已发行股
本50%之实益拥有人,连同Bai女士持有美新全部已发行股本
49%,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Pharmco」 指 Pharmco International, Inc.,於美国
德州达拉斯创立之公司,其全部已发行股本分别由Bai女士及Kuo
先生各实益拥有50%;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美元;及
「%」 指 百分比。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五名执行董事:陶龙先生、黄建明先生、
沈松青先生、刘津先生及徐小凡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吕
天能先生、李广耀先生及卢华基先生组成。
承董事会命
维奥生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陶龙
香港,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