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委任委员会成员

2023-01-03 00:00:00

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

委任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加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佈,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于2023年1月3日成立。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责任包括(i)就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目标、策略及管理政策,向董事会提供建议;(ii)审阅及评估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事项的管理架构的充足性及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如需要);(iii)采纳并更新本公司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的政策,以确保符合适用法律及监管要求;(iv)识别、釐定、优次排列及评估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及机会,就将对本公司营运构成重大影响的事宜提出建议;(v)审阅及监察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对照目标评估并审视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vi)确保本公司的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vii)审阅本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批准;及(viii)考虑董事会不时界定或指派的其他事项。

徐军梅女士获委任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而孙旭先生及高培基先生获委任为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由2023年1月3日起生效。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以及董事最新名单及董事角色及职能(包括各董事会委员会的组成)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