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广核集团公司就2021年9月15日涉及中广核集团公司的好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由约67.03%减至66.87%的相关事件提交的2021年9月份权益披露通知。
董事会获中广核集团公司告知,于2019年6月10日(即中广核集团公司于紧接2021年9月份权益披露通知前提交的最近权益披露通知项下相关事件的日期)完结时,中广核集团公司于(i)中国铀业发展所持有的4,278,695,652股股份;(ii)第三方向中国铀业发展质押的10,000,000股股份;及(iii)中广核投资(香港)所持有的179,191,906股股份中,拥有权益。中国铀业发展及中广核投资(香港)均为中广核集团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董事会获中广核集团公司进一步告知,2021年9月份权益披露通知所披露好仓减少乃由于中广核投资(香港)于2021年9月15日在联交所出售股份所导致。紧随有关出售后,中广核投资(香港)持有125,411,906股股份,较其于2019年6月10日完结时的仓位减少53,780,000股份(相当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81%)。据中广核集团公司表示,中广核投资(香港)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而中广核投资(香港)所持的股份乃作中短期投资之用,且有关出售乃中广核投资(香港)的投资决定。
董事会谨此强调,据中广核集团公司确认,中广核集团公司对本集团仍充满信心,且中国铀业发展自其于2011年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以来从未出售其所持的4,278,695,625股股份中任何股份。据董事经作出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或彼等各自的联繫人概无购买中广核投资(香港)于2021年9月15日所出售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