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交易时段后),现代牧业(塞北)(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供应商订立加工框架协议,据此,供应商同意向现代牧业(塞北)提供产品的加工服务,期限自加工框架协议日期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供应商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蒙牛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故供应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加工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加工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百分比率(按照上市规则计算所得) 超过0.1%但低于5%,故订立加工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