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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2020-04-07 00:00:00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为使本公司就进行股东大会有较大灵活性,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的现有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以(其中包括)容许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以混合会议方式举行,据此本公司股东(「股东」)除可亲身出席实体会议外,亦可透过电子方式参与会议。

此外,建议修订明确列出董事会及大会主席之其他相关权力,包括就出席股东大会作出安排并确保会议安全及有序进行。董事会亦建议对章程细则作出与建议修订一致之其他整理修订。

建议修订须经股东在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四十五分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附注)。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将连同二零一九年年报一併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