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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实地产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就建议透过计划方式收购目标公司在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已发行合订证券而成立合资企业 (1) 寄发通函 (2)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

2017-02-21 16:51:00

寄发通函

本公司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寄发予股东,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合资交易的资料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

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香港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至1716室本公司香港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由於合资交易的完成取决於取得相关独立股东批准,而收购事项须视乎计划实施协议项下若干条件能否达成,故此合资交易及╱或收购事项仍有可能不会继续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序言

兹提述长江实业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及电能实业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联合刊发的公告(「联合公告」)。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寄发通函

本公司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股东」),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合资交易的资料;(ii)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有其就合资交易致本公司独立股东(「独立股东」)之意见及推荐建议);(iii)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函件(载有其就合资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及推荐建议);及(iv)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

股东特别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二)(见附注)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九龙海逸君绰酒店一楼宴会大礼堂举行,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合资交易。据此,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二)(见附注)(包括首尾两天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权利。

附注: 倘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在香港仍然生效,则股东特别大会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在同一时间及地点举行,而本公司将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直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三)为止。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本公司香港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由於合资交易的完成取决於取得相关独立股东批准,而收购事项须视乎计划实施协议项下若干条件能否达成,故此合资交易及╱或收购事项仍有可能不会继续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