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假座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九龙海逸君绰酒店一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或紧随本公司将于同日下午三时三十分(香港时间)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或延会后举行)(或倘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以下情况于香港生效:(i)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ii)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iii)超强颱风引致极端情况,则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二)(香港时间)在同一时间及地点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