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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内幕消息完成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18-04-04 17:19:00

本公告乃由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内容有关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建议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日期为2016年4月8日内容有关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得通过的公告,及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内容有关拟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公告(统称为「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已於2018年4月4日完成向合资格投资者发行全称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为「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元,其中期限为3年(从2 0 1 8年4月4日至2 0 2 1年4月3日)的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每年4.98%。期限为5年(从2018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3日)的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元,票面利率为每年5.23%。

发行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所得款项将用於本集团项目的建设开发及补充本集团的流动资金。

2 0 1 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及流通情况的有关公告已刊发於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