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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07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9)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司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公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612433681418508399年度已审核之财务报告与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99.70%)(0.30%)数师报告。 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2.宣布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派发截至二零61428452130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100.00%)(0.00%) 人民币1.243元(相当于港币1.366元),给予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已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登记之股东。 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3.(1)重选陈伟先生为董事。5909184623233660590 (96.20%)(3.80%)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票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2)重选窦健先生为董事。5841269512301575701 (95.09%)(4.91%)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3)重选程红女士为董事。5855122149287723064 (95.32%)(4.68%)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4)重选黄挺先生为董事。5571232400571612813 (90.69%)(9.31%)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5)重选钟伟先生为董事。5772024702370820511 (93.96%)(6.04%)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6)重选孙哲先生为董事。610921539233629821 (99.45%)(0.55%)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7)重选陈帆先生为董事。611207391430771299 (99.50%)(0.50%)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8)重选梁国权先生为董事。610332775839517455 (99.36%)(0.64%)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9)重选秦虹女士为董事。614281321332000 (99.99%)(0.01%)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0)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611913337823711835 (99.61%)(0.39%)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11)重选魏成林先生为董事。5884579523258265690 (95.80%)(4.20%)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2–票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4.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610561179537233418 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99.39%)(0.61%)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5.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项之普通决议案(给予董61404576062387607事会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其数目不得(99.96%)(0.04%)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十)。 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6.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6项之普通决议案(给予董44834338761654580337事会发行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权,其数目不(73.04%)(26.96%)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二十)。 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7.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7项之普通决议案(藉加入45686252091569389004相当于本公司根据上述第五项所购回之股份数(74.43%)(25.57%)目,以扩大董事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 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票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特别决议案赞成反对 8.批准对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61425997130 则的建议修订,并采纳本公司经修订组织章程(100.00%)(0.00%)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以取代及废除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本决议案已获通过为特别决议案。 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之已发行及已缴足股份合共7130939579股。有关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赋予持有人出席及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权利之股份合共7130939579股。并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40条所载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并无任何股份持有人须根 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权;亦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 –3–东周年大会上表决但未予计入表决结果的股份。概无股份持有人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或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的补充通函内表示其有意投票反对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或就此放弃投票。 由于建议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1.243元 (按照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包括该日在内)五个工作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 币兑换港币(「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价人民币1元兑港币1.09908元,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计算,相当于每股港币1.366元)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除非股东选择以人民币现金收取末期股息,末期股息将以港币现金支付,而本公司将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收取上述拟派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三日下午4时 30分前送抵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地址为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的监察员。 本公司董事李欣先生、张大为先生、谢骥先生、郭世清先生、陈伟先生、窦健先 生、程红女士、黄挺先生、魏成林先生、钟伟先生、孙哲先生及梁国权先生均亲身或透过电子设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有关上述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详情,股东可参考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的补充通函,股东可透过本公司网址 (www.crland.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 (www.hkexnews.hk)浏览或下载通函及补充通函。 代表华润置地有限公司主席李欣中国,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李欣先生、张大为先生、谢骥先生、郭世清先生及陈伟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窦健先生、程红女士、黄挺先生及魏成林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钟伟先生、孙哲先生、陈帆先生、梁国权先生及秦虹女士。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