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週年大会补充通告 本通告乃补充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出的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001号深圳湾木棉花酒店1楼宴会厅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 建议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考虑的决议案详情已列载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内。除另有界定者,本补充通告所界定词汇与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出的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除下文修订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全部资料仍然有效及生效。 兹补充通告: 鑑于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发出的补充通函(「补充通函」)所述事宜,于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新增第3(11)项普通决议案如下: 「3. (11)重选魏成林先生为董事。」 除上述修订者外,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全部资料均维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