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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收购目标公司的49%股权

2023-12-04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3年12月4日,买方(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及目标公司就买卖标的股权(占目标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49%)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有关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买方以总代价约人民币1,007,007,695元(相当于约1,108,038,660港元,包括应付最高资金占用费)收购标的股权。 于本公告日期,买方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由于华润股份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9.55%的权益,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华润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卖方为华润股份的附属公司,故卖方亦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仅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