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分拆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华夏基金及中信证券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募基金注册及上市的申请材料。于建议上市申请前,本公司已向联交所提交应用指引第15项申请及就豁免严格遵守应用指引第15项第3(f)段有关保证配额要求的申请,且联交所已授出该豁免,并确认本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
建议分拆构成(i)向基础设施REIT出售该项目,及(ii)本集团认购公募基金30%的基金份额。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有关建议分拆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故建议分拆毋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公告或股东批准规定。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作出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募基金的上市须受(其中包括)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阅及╱或注册规限。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概不保证公募基金的公开发售将会进行或何时会进行,并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