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其已釐定合资格股东于优先发售(倘进行及于进行时)中获得预留股份的保证配额基准。保证配额基准为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持有的每130股股份整数倍数可认购一(1)股预留股份。
由于全球发售的规模、架构及预期时间表尚未落实,故此本公告所载的合资格股东于优先发售中获得预留股份的保证配额基准可能有变。倘有关合资格股东于优先发售中获得预留股份的保证配额基准出现变动,本公司将会刊发进一步的公告。
建议分拆须待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批准、考虑市况及其他因素后,方可作实。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司现时并无保证建议分拆将会落实或何时落实。倘建议分拆因任何原因而未能进行,则优先发售将不会进行。倘建议分拆进行,则全球发售(包括优先发售)的预期时间表将载于招股章程。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或投资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其状况或应采取之任何行动存在疑问,应咨询其本身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