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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刊发之公告

2019-08-02 00:00:00

兹提述先前公告,内容有关贷款人甲、贷款人乙、贷款人丙(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贷款人丁、贷款人戊及贷款人己(作为贷款人)、借款人(作为借款人)、代理人(作为代理人)及抵押代理人(作为抵押代理人)之贷款交易。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先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贷款人甲、贷款人乙、贷款人丙(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贷款人丁、贷款人戊及贷款人己(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作为借款人)、代理人(作为代理人)及抵押代理人(作为抵押代理人)订立第二份补充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其中包括)修订融资协议(经修订协议及补充融资协议修订及╱或补充)之若干条文。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刊发本公告,原因为订立第二份补充融资协议构成对过往于先前公告所公佈之交易条款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