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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19-06-19 00:00:00

兹通告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湾仔谢斐道238号香港诺富特世纪酒店大堂低座4号宴会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UltraEffortLimited(「贷款人」)(作为贷款人)与BestAdvantageLimited(「借款人」)(作为借款人)及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之贷款协议(「贷款协议」),内容有关贷款人有条件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不超过235,000,000港元(或贷款人接纳及同意与235,000,000港元等值之其他货币金额)之贷款融资,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一项持续关连交易(「持续关连交易」),贷款协议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之通函(「该通函」),而注有「A」字样之贷款协议副本已提呈股东特别大会,并由股东特别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以及批准、确认及追认持续关连交易;

(b)批准及确认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定义及详细说明见该通函);及

(c)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就彼等可能认为与落实贷款协议、建议年度上限及持续关连交易或使上述各项生效或与上述各项相关或就上述各项而言属必需、适宜或权宜者,作出相关行动及签立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