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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须予披露的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之通函 - 贷款交易

2019-06-14 00:00:00

兹提述亚太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有关该交易之公告(「 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 (i)有关贷款协议、建议年度上限金额及该交易之进一步资料; (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推荐意见函件; (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然而,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内之若干资料, 故董事会预期向本公司股东寄发通函之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