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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资源内幕消息及盈利警告

2018-09-13 17:54: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按照对本集团二零一八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相比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应占溢利约549,000,000港元,预期录得股东应占溢利240,000,000港元至400,000,000港元。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按照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一八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及目前可得资料,相比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度」)股东应占溢利约549,000,000港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八年度之年度业绩预期录得股东应占溢利240,000,000港元至400,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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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之减少主要是由於以下各项不再发生:(i)出售部分本集团於Metals X Limited及Westgold Resources Limited之投资之收益;及(ii) 二零一七年度录得之应收贷款账面值之上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二零一八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後作出的初步评估所得,有关资料仍未落实,并有待本公司核数师进行审阅。本公司二零一八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预期将於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