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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资源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2007-08-15 00:00:00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举行的亚太资源有限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第1及第4项决议案获公司独立股东(「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而第2及第3项决议案获公司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及反对各相关决议案的股份数目如下:

普通决议案

1. 批准授予曹忠先生及庄舜而女士按每股1.50港元的行使价分别认购100,000,000股及110,000,000股公司普通股的购股权(「建议购股权」)。

2. 批准及授权董事根据建议购股权的条款及条件分别向曹忠先生及庄舜而女士配发及发行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本中100,000,000股及110,0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股份。

3. 更新根据公司的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的10%一般限额。

4. 授予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通过此决议案当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20%的额外股份。

由於已取得所需大多数票数,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