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PAC RESOURCES LIMITED 亚太资源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4)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之公告 本公告乃由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B(2)条而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永权博士(「王博士」)的资料更新。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接获王博士通知,指与本集团无关的独立第三方德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德信中国」)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被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颁令清盘,而破产管理署署长获委任为德信中国的临时清盘人。自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一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止,紧接德信中国被颁令清盘前,王博士一直担任德信中国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德信中国为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2019),并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暂停买卖。有关德信中国清盘的进 一步资料,请参阅德信中国日期分别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及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于联交所网站刊发的公告。王博士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而彼亦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及其股东垂注。 –1–董事会认为上述事宜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并无任何影响,亦不会影响王博士履行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代表董事会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Andrew Ferguson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Andrew Ferguson先生(行政总裁)非执行董事 Arthur George Dew先生(主席)(王大钧先生为其替任董事)、李成辉先生及林莲珠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永权博士、王宏前先生及周国荣先生 *仅供识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