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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及正面盈利警告

2024-01-30 00:00:00

内幕消息 及 正面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目前本集团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的可得资料进行之初步审阅,相比二零二三财政年度上半年股东应占亏损约43,000,000港元,预期本集团将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介乎549,000,000港元至624,000,000港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潜在投资者」),根据对目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的可得资料进行之初步审阅,相比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三财政年度上半年」)股东应占亏损约43,000,000港元,本集团于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之业绩预期将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介乎549,000,000港元至624,000,000港元。 与二零二三财政年度上半年之亏损相比,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预期录得股东应占溢利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之影响:(a)拨回先前就本集团于其主要联营公司Mount Gibson Iron Limited(「MGX」)之权益确认的减值亏损;及(b)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收益增加。于二零二三财政年度上半年,就MGX确认超过152,000,000港元之减值亏损。MGX之股价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0.55澳元(「收市价」),而同日本集团于MGX投资的市值高于其账面值(分占MGX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业绩前)。然而,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釐定其于MGX之投资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可收回金额,惟按照收市价及视乎MGX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之业绩,预计将拨回先前所确认之减值亏损。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对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作出的初步审阅所得,须待本公司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之综合管理账目落实后方可作实,而综合管理账目的落实主要受制于MGX之六个月业绩、先前就本集团于MGX之权益确认的减值亏损拨回的釐定以及本集团若干金融资产公平值评估的落实。本公告所载资料并非基于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的任何数字或资料,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批准,因此在有需要时本集团的实际业绩可能会有所修改及调整。 本公司将于上市规则规定时限内刊发本公司二零二四财政年度上半年之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