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2)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3)副主席及执行董事辞任;及 (4)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1) 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兹提述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的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郑铸辉先生(「郑先生」)退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郑先生已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 郑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退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郑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2)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周国荣先生(「周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周先生,现年61岁,为Rothschild& Co(罗斯柴尔德恩可)的前任香港区主席。彼于投资银行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作为顾问向企业及政府提供建议,现时于Harmony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任职高级顾问。彼为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及专业旅运(亚洲)企业有限公司(均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公司)各自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且于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财务及投资委员会担任职务。周先生持有英格兰白金汉大学法律学士学位。 本公司与周先生已订立委任函件,据此,(i)周先生之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须按照本公司细则之规定在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或须不时按任何其他适用之法例而离任;及(ii)周先生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201,000港元,此乃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并参考彼之角色、资格、经验、当时市场状况及本公司薪酬政策的条款而釐定。 根据本公司细则,周先生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周先生(i)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并无担任任何职务;(ii)于过往三年并无在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 i i)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亦不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周先生亦已确认,彼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标准。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周先生之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段予以披露,周先生现时╱过去亦无涉及任何须根据该等条文予以披露之事项,且概无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周先生加入本公司表示欢迎。 (3) 副主席及执行董事辞任 董事会谨此宣佈,Brett Robert Smith先生(「Smith先生」)因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事务,已辞任董事会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Smith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Smith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4) 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董事会谨此进一步宣佈: (a) 郑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 (b) 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及 (c) Smith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