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协议
由于二零二零年协议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与联合集团订立二零二三年协议以重订二零二零年协议,年期由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由联合集团间接持有约41.97%权益,根据上市规则,联合集团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本公司订立二零二三年协议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3(8)条及14A.98条,本公司与联合集团就二零二三年协议项下拟进行有关分摊行政服务之交易,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
由于参考年度上限计算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载之其中一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超过0.1%但全部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本公司订立二零二三年协议(除分摊行政服务获全面豁免外)须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