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按照对目前本集团二零二二年度的可得资料进行之初步审阅,相比二零二一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为约1,357,000,000港元,本集团预期二零二二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亏损介乎于400,000,000港元至480,000,000港元。
本公司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