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二一年度」)本公司股东(「股东」)应占溢利为约1,357,000,000港元,其中包括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约132,000,000港元及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减值亏损拨回约580,000,000港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由于下列原因,相比本集团二零二一年度之财务业绩,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二二年度」)之财务业绩将受不利影响︰
(i)于二零二一年度就本集团于澳洲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主要联营公司MountGibsonIronLimited(「MGX」)而录得的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之减值亏损拨回约580,000,000港元将不会在二零二二年度再次发生;及
(ii)自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起MGX的股价下滑导致本集团于MGX之投资可能出现减值亏损。
MGX的股价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为0.54澳元(「收市价」)。本集团于MGX投资的市值于同日为约1,323,000,000港元,较其同日帐面值为约1,949,000,000港元(分占MGX二零二二年度下半年业绩及任何减值亏损前)大幅减少。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佈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表示本集团于MGX之投资可能会录得减值。
董事会谨此提醒股东,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及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所披露的本集团有关联营公司及非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本集团将就其于MGX之投资进行减值评估,以釐定其可收回金额(即(i)其使用价值(透过估计MGX股息预期将产生之未来现金流量之现值以及最终出售MGX之所得款项而得出);与(ii)公平值减出售成本(经参考收市价后而釐定)两者中较高者),并与其账面值作比较。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釐定其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于MGX之投资之可收回金额及减值亏损(如有)。然而,按照收市价及视乎MGX二零二二年度下半年的业绩,本集团即将公佈的年度业绩可能会录得高达约626,000,000港元之减值亏损,而二零二二年度之溢利因而可能较二零二一年度大幅减少,或甚至录得净亏损。然而,该潜在减值亏损为非现金项目,不会对本集团二零二二年度的现金状况和流动资金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参考目前可得资料后作出的初步评估所得,而任何数字或资料均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批准。待本集团二零二二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进一步审阅及落实后,该等资料可能会有所调整,而本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以向其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更新资料。
本公司将于上市规则规定时限内刊发本公司二零二二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