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亚太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报(「年报」),其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
诚如年报所披露,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完成按每两股当时持有之已发行股份获发一股本公司新普通股(「供股股份」)的基准,按每股供股股份1.10港元的认购价之供股(「供股」),而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为447,000,000港元。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拟定用于投资从事资源界别的公司之所得款项约244,000,000港元中已动用约6,800,000港元。
除年报所披露的资料外,本公司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市场,本公司拟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起六个月内将未动用的所得款项用于投资资源界别,诚如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所披露,其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刊载于联交所网站,供股所得款项总额已获悉数动用。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确认,上述澄清并不影响年报载有的其他资料,年报的内容依旧正确及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