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nviro Energ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2)完成 (1)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以进行债务资本化及申请清洗豁免;及 (2)建议增加法定股本 兹提述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之通函(「通函」)、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之补充公布及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 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债务资本化、根据特别授权建议发行新股份以进行债务资本化及申请清洗豁免。除另有订明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债务资本化 董事会欣然宣布,通函内董事会函件所载有关债务资本化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完成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落实。 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资本化股份及股权架构变动 紧接完成前,本公司有542392207股已发行股份。于完成后,896993536股资本化股份(相当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经发行资本化股份扩大)约62.32%) 已根据股东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授出之特别授权,按发行价每股资本化股份0.05港元以缴足方式正式配发及发行予债权人。因此,紧随完成后,本公司有1439385743股已发行股份。 – 1 –以下载列(供说明用途)本公司于 (i)紧接完成前;及 (ii)紧随完成后之股权架构。 紧接完成前紧随完成后占已发行股份占已发行股份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WIIHL(附注 1) 112789766 20.79% 112789766 7.84% 潘先生331122816.11%26138462618.16% WIFHL(附注 2) – – 562770380 39.10% WIFL(附注 3) – – 28530160 1.98% 龙马国际(附注2)––285491801.98% 汤先生(附注4)––204704911.42% WIFHL及其一致行动人士(附注5)14590204726.90%101449460370.48% 周先生140714602.59%424724402.95% 其他股东38241870070.51%38241870026.57% 总额542392207100.00%1439385743100.00% 附注: (1) WIIHL (i)由华智投资有限公司拥有58.44%权益,而华智投资有限公司由李刚先生拥有 56.21%权益,Wang Shengkun先生拥有29.95%权益,Lu Qing女士拥有11.98%权益及Feng Dafu先生拥有 1.86%权益; (ii)由璞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拥有 18.38%权益,而璞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Wonderl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Holdings Company 41.79%股权,详见上文; (iii)由Wonderland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拥有 13.18%权益,而Wonderl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为WIFL的直接控股公司,详见上文;及 (iv)由Able Plus Investment (Holdings)Limited拥有10.00%权益,而Able Plus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由潘先生全资拥有。 (2) 于本公布日期,WIFHL及龙马国际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李刚先生,而李刚先生为本公司最大 单一股东WIIHL的最终实益拥有人。 (3) 于本公布日期,WIFL为Wonderl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而 Wonderl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有本公司最大单一股东WIIHL约13.18%股权。 (4) 于本公布日期,汤先生为李刚先生的儿子,而李刚先生为本公司最大单一股东WIIHL的最终实益拥有人。 – 2 –(5) WIIHL及WIFHL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李刚先生,鉴于 (i)WIFHL及WIFL过往于二零二三年前为集团公司; (ii)潘先生透过其控制的法团持有WIIHL 10.00%权益; (iii)龙马国际为WIFHL的附 属公司;及 (iv)汤先生为李刚的儿子,因此,WIIHL、WIFHL、WIFL、龙马国际、潘先生及汤先生认为彼等一致行动。 (6)除李刚先生(如通函所披露透过其控制的法团)及潘先生外,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并无持有任何股份。 承董事会命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刚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于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李刚先生(主席)、潘立辉先生、姜森林先生及曹中舒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剑先生、潘永业先生及刘秦先生。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布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在本公布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作出,且本公布概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布内的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布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