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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复牌进展的季度最新消息

2023-03-24 00:00:00

有关复牌进展的季度最新消息

本公告乃由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及

13.24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制定有关本公司股份(「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复牌指引」)及有关复牌进展的季度最新消息。除另有订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业务营运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及中国从事销售材料业务及物业投资。

本公司业务营运的最新消息

如该等公告所披露,随着材料及铝材价格开始稳定,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第四季度恢复在中国供应建筑材料及铝材相关产品。

凭藉在中国的业务网路及本集团所提供的增值服务,自二零二二年第四季度以来,本集团迅速从中国客户取得多份长期协议及销售订单,并已成功完成大量销售订单。特别是,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材料供应业务收益约268,700,000港元,毛利约15,900,000港元。

继COVID-19疫情影响后,随着经济的逐步复甦,本集团的材料供应业务前景乐观,原因为本集团将继续扩大其业务,以确保二零二三年中国客户的长期协议及销售订单。

有关复牌进展的最新消息

本公司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日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书(「复牌建议书」),寻求恢复股份买卖。复牌建议书载述(其中包括)本公司为符合复牌指引项下的条件而采取及拟采取的行动。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上市科(「上市科」)就复牌建议书发出的意见函,意见函指出上市科认为本公司并无证实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本公司须于复牌截止日期前解决彼等提出的问题并证实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及三月六日,本公司进一步向联交所呈交文件,以处理其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情况及相关事宜。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本公司接获上市科进一步就复牌建议书发出的第二份意见函,而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呈交文件回应意见函。

由于本公司的复牌截止日期(即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四日)已到期,上述规定并不影响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撤销本公司上市地位而无须另行通知的权利。倘若就复牌指引出现任何重大发展,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发出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达成复牌指引以及其任何补充或修订要求。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