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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2024-06-20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1071)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而作出。 兹载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秦介海董事会秘书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下列董事组成: 戴军(董事长、执行董事)、赵冰(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陈斌(执行董事)、赵伟(非执行董事)、曾庆华(非执行董事)、曹敏(非执行董事)、王晓渤(非执行董事)、李国明(执行董事)、丰镇平(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兴春(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跃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沈翎(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仅供识别证券代码:600027证券简称:华电国际公告编号:2024-026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6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高级美元债及永续美元债等境内外融资工具。 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 中期票据(“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为2.13%。 本期债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 和 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