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关连交易-终止及解散境外投资基金终止及解散境外投资基金 谨此提述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就认购及成立境外投资基金而订立境外认购协议及境外合伙协议。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境外投资基金(以境外合伙形式成立)于2018年1月23日成立,目的是投资和持有专注于或服务于科技领域的私人及公众公司的证券。境外投资基金的期限由其成立日2018年1月23日开始,直至境外初始投资日期起满8周年之日,并可进一步延长最多两段为期一年的额外年期。 自成立以来,境外投资基金借助普通合伙人的经验,按照境外合伙协议的条款投资机器人、软件及硬件、移动通讯、云服务、物联网、5G、VR、上下游产业等各 类革命性科技项目及初创企业,并取得理想表现。本集团于境外投资基金的投资不仅获得正向经济及财务回报,且通过与本集团业务所在行业及市场的其他参与者互动交流,促进了本集团的多元化业务发展。 于本公告日期,(i)境外投资基金已完成并变现其所有投资;及(ii)所有现任境外有限合伙人已从境外投资基金可合法分配予投资者的资产中获得最终分派。 境外投资基金为了特定投资目的而成立及组建,而该目的已经达到及完成,其投资者亦已从有关投资中获得财务回报。所有现任境外有限合伙人于2023年11月30日通过的书面同意及决议,同意(其中包括)于境外投资基金原定期限届满前终止境外投资基金,而境外投资基金将按照境外合伙协议的条款及适用法律法规予以清盘并随之解散。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终止境外投资基金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智屏及移动通讯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并自主开发家庭互联网服务。本集团聚焦突破全球中高端市场,努力夯实「智能物联生态」全品类布局,致力为用户提供全场景智慧健康生活,打造全球领先的智能科技公司。有关本集团的详尽资料,请浏览其官方网站http://electronics.tcl.com(该网站所刊载的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告的一部分)。 有关现任境外有限合伙人的资料 正嘉投资为一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及存续的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正嘉投资为TCL控股的间接附属公司,并因此为本公司的联系人及关连人士。 华星光电(香港)为一间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及存续的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进出口电子器件及技术。 TTE Corporation为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以下词汇于本公告具有下列涵义: 「该公告」指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成立境外投资基金; 「董事会」指董事会; 「现任境外有限合伙人」 指 TTE Corporation、华星光电(香港)及正嘉投资; 「本公司」 指 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01070);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物联网」指物联网;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股份」指本公司股份; 「股东」指股份的持有人; 「智屏」指主要指智能电视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任何符合上市规则所界定的「附属公司」定义的实体,而「该等附属公司」一词亦须据此诠释; 「TCL控股」 指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称TCL实业控股(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T.C.L.实业(香港)」 指 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直接控股股东,及为TCL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及 「正嘉投资」指正嘉投资有限公司,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T.C.L.实业(香港)的全 资 附 属 公 司。正 嘉 投 资 已 根 据 P l u sIncentive、正嘉投资及普通合伙人于2020年12月4日订立的入伙契据而取代Plus Incentive成为现任境外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