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之公佈,内容有关就本集团所进行与产品(即适丽顺)有关的目标资产的可能收购事项订立框架协议。
产品权益转让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交易时段后),珠海亿胜(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百盛药业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产品权益转让协议。根据产品权益转让协议,可能收购事项之代价为人民币97,000,000元(相等于约117,622,000港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可能收购事项(与代理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合併计算时)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可能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