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本公司就收购事项所发表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的补充公告(统称「该公告」)。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的专有词汇应具有该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董事会公佈,本集团已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完成收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