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嘉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刊发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注意到本公司之股份(「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出现不寻常之波动。
董事会谨此澄清及确认,于本公告日期,其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及成交量出现波动之任何原因,或必须公告以避免本公司之证券出现虚假市场之任何资料,或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之任何内幕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董事会愿就本公告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