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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

2023-07-11 00:00:00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

本公告乃由嘉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就建议修订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上市规则已作修订,其中包括采纳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一套统一的14项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不论发行人的注册成立地点为何地。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修订,(a)以符合上述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b)为紧贴科技发展并灵活地举行股东大会,除实体会议(要求亲身出席)外,容许以混合会议或电子会议(让本公司股东可以电子方式出席)形式举行股东大会;及(c)结合若干内务修订。董事会亦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取代并摒除现行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一事须待本公司股东在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举行之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本公司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儘快向本公司之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列(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详情连同召开股东週年大会之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