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供股
董事会建议透过供股筹集所得款项总额最多约85,800,000港元(未计开支),方法为按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准发行312,000,000股供股股份,作价每股供股股份0.275港元。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已发行股份数目概无任何变动,则供股所得款项净额(扣除估计开支后)估计最多约为84,500,000港元。
供股仅供合资格股东参与,受禁制股东不得参与。根据供股,合资格股东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股现有股份将获暂定配发一(1)股供股股份(以未缴股款形式)。
供股股份(于配发、发行及缴足股款时)将在各方面与当时现有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缴足股款供股股份的持有人将有权收取于供股股份配发及发行日期当日或之后可能宣派、作出或派付的所有未来股息及分派。
待供股条件达成后,不论暂定配发供股股份获接纳的水平为何,供股均会根据非包销基础进行。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从其任何主要股东获得任何资料或不可撤回承诺,表示彼等对于其根据供股获暂定配发之供股股份的意向。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的股东名册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星期四)至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暂停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釐定供股的配额。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董事会宣佈,自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股份于联交所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将由4,000股股份更改为8,000股股份。本公司将为买卖不足一手的股份提供对盘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由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前12个月内概无进行任何供股或公开发售,且供股不会使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或市值上升超过50.00%,故供股无需经股东批准。供股将遵照上市规则第7.21(1)(b)条进行。
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风险警告
供股须待若干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当中包括联交所批准供股股份以未缴股款及缴足股款形式上市及买卖以及最低所得款项条件。请参阅本公告「供股条件」一节。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倘供股条件未有达成,则供股将不会进行。凡于本公告日期至供股条件全部达成之日期间买卖股份,及以未缴股款形式买卖供股股份的股东,将因此承担供股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或可能不会进行的风险。
股份预计将由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星期二)起按除权基准买卖。供股股份预计将由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一)起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止(包括首尾两天)以未缴股款方式及按每手8,000股供股股份的新每手买卖单位买卖。
拟买卖股份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他人士应咨询其专业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