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嘉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让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公众人士可评核本集团的状况。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可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一名知名特卖场营运商发展采购及分销业务。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的专有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佈,本公司现正(i)审阅进行可能合作的成本及利益;及(ii)探索及评估不同内部资源分配选项,包括现金流要求及集资提议(包括但不限于可能由本公司作银行贷款、股份配售及供股)。
董事会谨此强调,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可能合作或任何集资提议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由于可能合作及相关集资提议未必一定进行,故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按照上市规则就可能合作及相关集资提议另行发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