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配售事项之条件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达成,且配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完成。配售代理已根据配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按每股配售股份0.25港元之配售价成功向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合共104,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配售股份。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应付配售代理佣金及与配售事项有关之其他开支后)约为25,300,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