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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

2019-12-11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仅此通知本公司投资者及股东,下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将发放予V.S.Industry Berhad(「VS Berhad」)(一间于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并为本公司控股公司),以便VSBerhad按照马来西亚的适用法律及法规(包括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的规例)编订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季度报告(「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