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董事会下辖委员会以下人员构成变动,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a)独立非执行董事张代彪先生(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并将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继续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及
(b)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薪州先生(提名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将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而继续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并将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于作出上述变动之后:
(a)审核委员会由主席陈薪州先生以及成员傅小楠女士及张代彪先生组成;
(b)薪酬委员会由主席傅小楠女士以及成员马金龙先生及陈薪州先生组成;及
(c)提名委员会由主席张代彪先生以及成员颜秀贞女士及陈薪州先生组成。
于作出上述变动之后,本公司确认(i)审核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21条之规定;(ii)薪酬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上市规则第3.25条之规定;及(iii)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5.1条之规定(载于上市规则附录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