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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出售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持续关连交易

2019-01-18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之公佈。根据总供应协议,于总供应协议期内,本集团已同意出售,而VS Berhad集团已同意向本集团购买产品(即本集团所设计及制作之模具以及由本集团制造之若干塑胶模制产品及配件)。总供应协议已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届满。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本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与VS Berhad﹙为其本身及代表VS Berhad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订立新总供应协议,以确保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间本集团继续向VS Berhad集团供应产品。

上市规则之涵义

VS Berhad于本公佈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3.34%,并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因此,VS Berhad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持续关连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持续关连交易项下的建议上限将高于3百万港元,且交易之各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故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76(2)条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