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IVA 部内幕消息
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本公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的盈利警告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
料,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亏损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0 百万元,而
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溢利净额约为人民币13.48 百万元。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净额主要由於以下原因所致:
(a) 因VS Industry Vietnam Joint Stock Company 产生亏损导致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增加至少人
民币5 百万元;
(b) 收入减少10% 以上;及
(c) 毛利及毛利率减少,主要由於(i) 生产原材料成本增加;(ii) 市场竞争激烈,削弱本集团将所增
加的成本转嫁予其客户的能力;及(iii) 劳工成本增加。
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年度业绩,本公布所载资
料仅根据董事会目前所得资料中本公司管理层的初步评估,而非根据经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审核或
审阅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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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公布所载资料。有关本集团业绩表现的详情,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
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布,该公布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