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及补充协议的公布(「该等公布」)。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进一步补充协议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交易时段之後),买方与卖方及目标公司订立收购协议之进一步补充协议(「进一步补充协议」),以修订收购协议的若干条款及条件。根据进一步补充协议,协议订约方同意以下事项:
(i) 「目标项目」的释义修订为不包括项目A;及
(ii) 最後截止日期由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修订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除上述修订外,收购协议的所有其他主要条款及条件仍然保持不变且具十足效力及生效。董事经考虑项目A的相对较小规模及与项目A相关的未来商业风险後认为,不包括项目A不会对目标公司整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经考虑需要充足时间达成完成须达成的先决条件,董事会认为进一步补充协议的条款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