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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铖国际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之辞任及委任

2015-06-12 16:51:00

董事辞任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李斯能先生(「李先生」)因其其他业务承担自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不知悉任何有关其辞任决定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委任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起,傅小楠女士(「傅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傅女士,44岁,持有金融学硕士学位及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傅女士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保荐代表人。

傅女士现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间於中国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证券包销与保荐、与证券投资及交易活动有关的财务谘询服务。於加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傅女士於多家投资银行任职高级管理层。自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傅女士为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现称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598)。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起,傅女士亦担任联邦制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93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傅女士的初始任期自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起为期一年,於当时委任期届满後翌日起将自动更新及延长一年任期,直至由傅女士或本公司在初步任期届满前或其後任何时间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为止。傅女士有权享有固定董事袍金每季度59,500港元。董事袍金乃由董事会与傅女士经参考现行市况後协定,并由董事会根据傅女士预期对本公司事务付出的努力及提供的专业服务而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布日期,(i)傅女士概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ii)彼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iii)彼於过往三年概无於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位;及(iv)彼概无於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傅女士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且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下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对李先生於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及欢迎傅女士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