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之公布(「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本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与VS Berhad(为其本身及代表VS Berhad 集团之其他成员公司)就购买本集团生产及╱或供应的模具、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之总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应与公布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公布所披露,一份刊载(其中包括资料)(i)载有新总供应协议之进一步资料之董事会函件;(ii)载有独立财务顾问就新总供应协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其意见之函件;( i i i ) 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提供之推荐意见;及( i v )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通函」)预期将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函件),故董事会预计向股东寄发通函之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或之前。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
马金龙先生
颜森炎先生
颜秀贞女士
张沛雨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代彪先生
李斯能先生
陈薪州先生
非执行董事:
颜重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