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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铖国际联合公布

2013-04-24 18:55:00

V.S. INDUSTRY BERHAD V.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於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2)

联合公布

金英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代表V.S. INDUSTRY BERHAD

提出自愿部分现金收购的建议

以向合资格股东收购收购股份、

向合资格购股权持有人收购购股权

向合资格认股权证持有人收购红利认股权证

寄发综合收购文件

有关收购守则第3.8 条之进一步资料

兹提述本公司与收购方就部分收购、购股权收购及认股权证收购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三日刊发之联合公布(「联合公布」)。本公布所用词语与联合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延迟寄发综合收购文件

根据收购守则第8.2 条,收购方及本公司须安排刊发综合收购文件(「综合收购文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i ) 部分收购、购股权收购及认股权证收购之进一步详情; ( i i ) 独立董事委员会致合资格股东、合资格购股权持有人及合资格认股权证持有人之推荐建议; 及(iii) 独立财务顾问就部分收购、购股权收购及认股权证收购而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函件。根据收购守则第8.2 条,本公司须於联合公布日期起计二十一日内(即不迟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安排刊发综合收购文件。

由於需要更多时间委任独立董事委员会之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将寄发综合收购文件之时限由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延长至不迟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之日,且执行人员已表示其拟同意延迟。

有关收购守则第3.8 条之进一步资料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因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授予若干合资格认股权证持有人之红利认股权证获行使而以行使价每股0.12港元向彼等发行600,000股股份。因此:(i) 已发行股份总数已由1,306,828,929 股股份增至1,307,428,929 股股份;且(ii) 认股权证持有人所持所有尚未行使红利认股权证下之股份数目已由139,291,996股股份减至138,691,996股股份。

购股权持有人所持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下之股份数目仍保持不变(即33,234,772 股股份)。

股份及尚未行使已发行红利认股权证之数目变动将不会影响分别自合资格股东、合资格购股权持有人及合资格认股权证持有人收购之收购股份、购股权及红利认股权证之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