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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铖国际自愿性公布

2012-12-31 16:35:00

本自愿性公布乃为知会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股东有关其关於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威士茂珠海」)拥有之土地(「该土地」)(包含面积约300,000 平方米)之计划,有关土地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珠海」),乃其主要生产设施之一的所在地。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不寻常股价变动之公布。

威士茂珠海拟申请将该土地纳入珠海市政府(「珠海市政府」)有关改造旧工业厂房、旧城镇及旧村庄之城市改造计划(「该计划」)。威士茂珠海已就有关申请委聘一名顾问(「顾问」),并已向珠海之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谘询。

威士茂珠海已获悉(其中包括)该土地之若干部分符合该计划之土地使用规定,并能够在符合相关城市规划及其他适用规定之情况下获建议纳入该计划。威士茂珠海已获进一步通知,有关该土地所在之城镇之改造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乃处於编制阶段,而该土地之改造计划将获予以考虑。

该土地之用途将根据研究报告予以调整,而有关该计划之相关政府政策乃处於修订阶段,且审批程序於政府颁布最新政策前将不会展开。相关政府部门建议威士茂珠海於完成编制研究报告及修订相关政府政策後提交将该土地纳入该计划之申请(「该申请」)。

据顾问告知,(i) 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自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ii) 有关该计划之相关政府政策已完成修订;及( i i i ) 研究报告亦已初步完成。因此,顾问认为威士茂珠海宜尽早提交该申请。

该申请已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交。威士茂珠海於该申请下就该土地建议之改造模式涉及珠海市政府以威士茂珠海可接受之合理代价收回该土地及须视乎该土地之公开拍卖结果。假设在获授所需批准时并无遇上任何重大困难,预期该申请之程序及该土地之拍卖将最早於二零一四年年底完成。

预期相关政府部门对该申请进行之审批程序将需时约六至十二个月。於取得有关批准後,威士茂珠海与珠海市政府将就(其中包括)收回该土地应支付予威士茂珠海之代价、有关代价之支付条款及其他程序进行磋商。倘威士茂珠海及珠海市政府同意收回该土地之条款,该土地上之建筑物及构筑物之拆卸工程及该土地之公开拍卖程序将予展开。

於本公布日期,该申请已提交予相关政府部门。然而,由於该申请及收回该土地之成功须视乎多项因素(包括该申请之批准、威士茂珠海与珠海市政府之磋商及收回该土地之条款),收回该土地或会或不会进行。董事认为,提交该申请将不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营运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认为有需要时就该申请或收回该土地作出进一步公布。